江西城市建设档案
总第4期
(2006年9月30日)
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馆 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 主办
目 录
˜要文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表彰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领导讲话
·曾绍平同志在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的讲话
·把握机遇 真抓实干,推进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2006年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蔡勇同志在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的讲话
˜工作动态
1、全国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
2、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在抚州召开
3、南昌市城建档案馆召开《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配套措施专家讨论会
4、景德镇市景东大道工程破土动工,城建档案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5、彭泽、共青、德安加快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步伐
6、九江对开展县(区)城建档案工作大检查
7、萍乡市召开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
8、赣州市城建档案馆首次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
9、吉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开展城建档案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10、南昌市城建档案馆举办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培训班
11、新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12、赣州市城建档案馆开展老照片征集和展览活动
13、宜春市建设局召开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议
14、高安市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工作
15、上饶市房地产业协会房产档案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16、全省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在景德镇举行
17、全省首届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在新余开办
18、吉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认真学习《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切实做好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要文】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赣建办[2006]37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房管局、南昌市建委(市政公用事业局):
现将《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力度,大力支持城建档案馆和房产档案馆(室)工作的开展。各地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服从服务于城乡建设工作大局,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而努力奋斗。
附件:如文
江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
为推动我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建设部《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以及省档案局《江西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
一、关于“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回顾
“十五”期间,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能,主动为城乡建设和社会各界服务,基本完成了“十五”计划所确定的主要目标,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取得较快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
(一)机构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事业发展形成规模
到2005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基本建立起了省、市二级的城市建设档案行政管理和市、县(区)城建、房产档案馆(室)两级实体管理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了专门的城建档案馆和房产档案馆(室),行政管理和事业管理的两种职能得到了较好履行。城建档案馆(室)和房地产档案馆(室)成为了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主体。全省90个县市,建立城建档案馆(室)76个,其中,设置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实行馆处合一体制的15个,建立房地产档案馆(室)85个。景德镇市城建档案馆(处)增挂了市建设信息中心的牌子,赣州市城建档案馆(处)增挂了城市规划展示馆的牌子,增强了城建档案馆的社会功能。
(二)法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在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有3部以专门条款明确了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其中,2001年修订颁布的《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2002年颁布的《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对工程档案管理移交和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省政府在2001年颁发的第107号令《江西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九、三十一条中,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也作了相关规定。省建设厅除印发了《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以外,还在《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列入了工程评优和工程规划验收的档案把关措施。景德镇、九江、萍乡、新余、吉安、鹰潭等市人民政府相继颁发了“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经过三年的努力,也已通过市人大和省人大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些法规文件的发布实施,为我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依法管档、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了城建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活动。2002年,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建档案工作大检查,有力地推动各地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各地也通过开展建设项目档案执法检查,查处了一些违法行为,增强了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档的自觉性,提高了档案进馆率和档案的质量,推动了城建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资源建设成绩显著
“十五”期间,各地强化管理措施,加大收集力度,馆藏档案数量得到快速增加。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馆藏总量达到了480万卷,其中,城建档案50万卷,“十五”期间新增20万卷,房产档案430万卷(户),“十五”新增近200万卷(户)。城市基础设施档案、重点工程档案、声像档案、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在馆藏中的比例逐步扩大。南昌的八一大桥、昌北机场、赣州体育馆和运动场等一批重点工程档案资料相继接收进馆。在丰富藏馆的同时,各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案卷归档整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四)基础设施和保管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建筑总面积达到了2.2万平方米,虽然总量还比较小,但比“九五”时期翻了一番多。购置档案密集架1200列、档案柜3800组、空调机190台、计算机240台、摄录像机46台、复印机81台。各地投入档案馆库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达到了1200万元。今年,南昌市房产档案馆、赣州市城建档案馆即将兴建新馆库,景德镇、九江、宜春等市城建档案馆也将增加馆库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五)信息化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十五”期间是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馆(室)计算机拥有数量由2000年时的20台增加到240台,绝大多数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实现了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完成了馆藏档案案卷级目录输录工作。电子计算机不仅应用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还逐步应用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等方面。南昌、萍乡、赣州等市房地产档案馆(室)应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开始启动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南昌市房地产档案馆已经完成90%馆藏档案的全文录入扫描任务。
(六)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开始启动
2005年建设部颁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以后,省厅一是及时进行转发并提出了贯彻意见,二是组织了设区市城建档案部门的负责同志专题对如何贯彻部令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此后,各地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法规建设、订立规章制度,多方协调,积极把地下管线档案工作纳入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环节。景德镇、赣州等市专门成立了“城市地下管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建档案馆,负责日常工作。一些城市通过争取人民政府重视、支持发文,对管线单位进行协调,开展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和统一管理。南昌、赣州、景德镇等市开展了GIS地理信息系统地下管线管理的探索。
(七)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取得新成绩
“十五”期间,各地城建、房产档案部门积极探索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为城乡建设和社会提供服务。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部门接待查档28万人次,提供利用各类档案资料30万卷,利用城建、房产档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和产生可测算经济效益约1亿元。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行政决策、抗震设防、处理民事纠纷、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住房制度改革等诸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各地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完成编研成果20多项,近500万字,为城乡建设发展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性信息和数据。充分利用设备技术优势,编辑制作重点建设、重大活动专题片和画册、举办城市建设老照片展、建设成果展等,很好地宣传了城乡建设事业的成就,很好地体现了城市建设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价值,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八)目标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省厅结合对设区市开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目标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对各地城建档案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到2005年底,全省有11个档案馆、室通过了建设部或省厅考核评估达到了国家和省级标准,其中国家级一个,省一级7个,省二级3个。全省有77个档案馆、室通过了国家档案局或省档案局考核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通过开展目标管理活动,档案管理部门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业务工作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九)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作用得到较好体现
2003年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几年来,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和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不定期编印专业委员会会刊,并免费寄送各市、县会员单位,在配合我省有关城市建设档案法规文件的起草、调研、争取出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专业委员会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促进了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增强了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的凝聚力,为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十五”期间,是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取得较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为繁荣和发展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在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缺少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地区发展不平衡,县(市)、区工作相对被动;房产档案管理评估体系尚未建全;档案馆(室)库藏档案结构相对单一,城市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档案收集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档案馆馆库面积紧张、档案馆功能不全的问题较为突出;信息化建设的意识不强、步伐不快;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力度不够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克服和解决。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江西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对城市建设档案事业来说,“十一五”期间也至关重要,它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否跟上城乡建设发展的步伐,能否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价值,提升其地位,能否进一步增强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活力。为此,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全局,采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去解决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建设部和省档案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于城乡建设事业为主要目标。坚持“以城市为主、以区县为基础”的事业体系,以档案馆(室)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重点,以法规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化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抓好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城市的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增强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活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加重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事业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肩负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两种职能(即:监督、指导的行政职能和收集、保管与利用的事业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履行;各级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技术更加先进;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重要档案,收集进馆率和馆藏量大幅度提高;城建档案馆(室)“三位一体”(即城乡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市建设重要数据备份中心)的功能和地位得到进一步体现和提升,房产档案馆(室)在构建和谐房地产行政管理、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繁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较好体现和发挥;城建和房产档案收集整理及时,管理科学规范,利用方便快捷;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模式的转变;城建档案馆(室)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建筑工程档案信息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档案信息基本数据库建设和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初显成效,房地产档案馆(室)权属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全面启动,权属档案与市场交易登记一体化网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领域和经营渠道进一步拓宽,各类城乡建设档案得到较好地开发和利用。
三、“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管理体制和职能建设
城建档案和房地产权属档案均为城市建设档案组成部分,统称城市建设档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90号、第136号和第101号令的有关规定,坚持建设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城市建设档案事业,房地产行政部门管理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原则和管理体制。各级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归口建设行政部门领导,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归口房地产行政部门管理。各级建设和房地产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好行政管理和事业管理的两种职能,将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监督指导本地区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十一五”期间,各设区市要加大对所属县市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各市、县(市)要全部建立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专门机构。市、县(市)建设行政部门都应建立“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与“城建档案馆(室)”合署办公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等职责。
(二)法制建设
1、建立健全省、市城建档案管理法规体系
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档案法规体系。争取省政府制定出台《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服务收费标准;研究制定《江西省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江西省建设工程数字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江西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部门也要争取政府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加大城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建档案管理职能,加大建设工程档案行政执法力度,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肃查处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违法行为。加强城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城建档案执法检查,增强社会档案管理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努力提高依法管档、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档案馆(室)建设
1、档案馆(室)功能建设
城建档案馆(室)作为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辅助决策和服务社会的公益性单位,不仅具有收集、保管城乡建设档案,为城乡建设和社会公众服务的基本功能,而且具有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维护城市历史真实面貌、繁荣文化教育的社会功能。房产档案馆(室)是城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房地产权属档案的重要部门,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正确履行房地产权属登记、转移、变更、调查等权属管理职能、防范风险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辅助决策单位,具有相应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各级档案馆(室)要充分发挥其固有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一个基地、三个中心”,即永久保管重要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的基地,辅助政府决策的参谋和助手,提供城乡建设历史和现状的信息服务中心,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综合动态管理的信息中心和城市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把房产档案馆(室)建设成为“一个基地、一个中心”,即专门保管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基地、辅助政府房地产管理和决策的参谋和助手,提供房地产权属管理历史和现状的信息服务中心。要充分挖掘馆藏档案珍品和征集历史档案,举办一些有影响、高质量的城乡建设档案展览,出版一些有价值、高品位的档案文化产品。
根据城建档案馆(室)和房产档案馆(室)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各级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人员数量的配备应达到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和建设部《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中所规定的标准。
2、馆库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城建、房产档案馆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要求,依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各地在馆库建设方面要有所突破,争取有20%的城市,馆库面积基本达到建设部在《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配置充足的档案装具、安全设施和档案保护设施设备,如: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盒(夹)、安全防盗防火设备、档案消毒设备、空调、温湿度记录仪等,实现城市建设档案安全保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档案资源建设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范围,优化馆藏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馆藏体系。各级城建档案馆(室)要在政府和建设行政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地上、地下各类建设工程档案收集归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重要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以及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小城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和指导工作。各级房产档案馆(室)要在房地产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做好房地产权属档案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历史产权档案、登记交易档案、房产仲裁档案、代管经租房产档案、房屋拆迁档案、房产测绘档案、房屋普查档案、房产统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丰富馆藏。
(四)信息化建设
认真贯彻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积极推进城建和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化方面,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基本建成局域网,市、县(市)全部实现整理加工、查阅利用档案的计算机化管理;建成几个向社会公布城建档案信息、房产档案信息的城建、房产档案专业特色网站;主动关注和参与当地政务网建设和数字化城市建设,注意与当地城建信息网和档案信息网建设结合好链接好。在数字化方面,各级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要全部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馆藏档案目录检索的计算机化;加大城建和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力度,设区市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要利用5-8年的时间基本完成馆藏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完成馆藏档案的全文数据库建设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要抓紧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数据库、建筑工程竣工备案信息数据库、行政审批成果信息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房地产权属档案数据库等各种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启动建设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移交管理工作,加快“数字工程档案”的建设步伐,规范电子档案管理。
(五)档案的开发利用和社会服务
积极开展面向政府和社会的提供利用服务,重点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工程、重要建设项目等工程档案信息和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信息的查询服务和提供利用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档案服务利用体系;紧紧围绕行业管理特点,深层次挖掘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做好各类信息与数据的汇总统计等编研工作,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各种基础信息。要利用设备技术优势,对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重大活动等进行跟踪拍摄,主动提供声像、扫描等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编辑制作专题片、画册,举办城市建设老照片展、城乡规划建设成就展、历史产权档案回顾展等活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就。通过提供优质服务,体现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价值,增强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活力。
(六)学术研究与交流
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依托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种学术理论研究活动,加强工作交流,增强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的凝聚力。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要在现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宣传交流活动,进一步做活做大做强。各设区市要以城建档案馆和房产档案馆(室)为中心,以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分会等形式,建立会员单位的联系网络,积极组织所属县、市和本系统有关单位档案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考察活动。进一步加强我省的对外交流,积极组织参加建设部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外省兄弟单位的学习和交流。
三、保障措施
1、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城市建设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业务指导、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进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坚持分类指导,积极引导各级城建、房产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继续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内容纳入对设区市建设局和房管局的年度考核目标,积极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3、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制定鼓励和扶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力支持,主动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广泛吸引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拓宽服务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增强事业发展后劲。
5、各设区市制订本地城建、房产档案工作“十一五”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分期分阶段实施。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赣建办[2006]44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规划、房管、城管)、南昌市建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城乡建设的重要成果,是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运营养护、维修改造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建设、规划、房管、城管、市政、园林等部门)、风景名胜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建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房产档案馆(室),要认真履行管理城建档案和房产权属档案的法定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建设部和我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地方建设行业“十一五”规划、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范围,不断强化城建档案统一收集、集中管理的措施,确保“十一五”时期我省各类城建档案(特别是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重要建设工程档案、城镇建设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等)收集及时、准确、完整,管理科学规范,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改善人居环境,保持社会安定和人民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做出贡献。
二、从今年开始,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项目,省厅在审查申报材料时,将把城建档案(包括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重大工程档案、房屋权属档案)是否收集齐全完整、系统准确,是否管理科学规范作为定性指标条件。
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省厅在审查申报材料时,将把该项目是否获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书》作为定性指标条件。
省内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等企业在申报或晋升资质时,将增加审阅其城建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和城建档案岗位人员培训情况。
省内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等企业资质年检时,将增加审查其贯彻落实《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赣建字[2005]4号)的执行情况或其完成的工程是否获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书》的情况。
三、负责城建档案工作或房地产档案工作的各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房产档案馆,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城建档案和房产档案工作的针对性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等企业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等企业编制报送移交工程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
附件:如文
江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
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 做好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建办档函[2006]32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规划局、规委):
最近,建设部先后印发了《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市[2006]40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6]122号)、《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建综[2006]53号),分别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创建和评审中国人居环境奖、及评审设计与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条件。为贯彻好上述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城建)档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列入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关于创建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定性指标规定:“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管理科学规范”;关于创建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有关条件规定:“建立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和重大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地下管线事故明显减少,抢修救险能力显著提高”,“城镇建设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管理科学规范”。
各城镇(包括县、区,下同)负责建设(城建)档案工作的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建档案馆(室),要切实履行管理建设(城建)档案工作的职责,协助当地政府管好城建档案工作,每年要定期积极主动向城镇人民政府报告建设(城建)档案工作情况。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建设(城建)档案工作的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作用,同时要在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工作中,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在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对如何加强建设(城建)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如何更好发挥建设(城建)档案工作的服务职能和作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各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三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二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都应当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各城镇负责建设(城建)档案工作的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建档案馆(室),要对有关施工、设计、监理、房地产、园林绿化等企业在申报企业资质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在预审、专家评估、公示及年检等环节对档案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要督促和帮助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企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平时对档案的收集和积累,科学整理和完全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同时,对其定期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业务管理档案或配合建设单位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工程档案的情况进行指导。要加强对企业有关人员档案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强化其档案意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各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并将建设(城建)档案工作列入当地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要加强对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重大工程档案、房地产档案、城镇建设档案的管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集中统一管理。要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为日常维修、抗灾防灾、事故抢险、防恐反恐做好准备,为改善人居环境、保持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正常秩序做出贡献。
上述有关要求,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表彰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赣建办[2006]2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南昌市市政公用局:
近几年来,全省城市建设档案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总体目标,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广大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建设厅决定,授予南昌市城建档案馆等22个单位“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喻德雯等42名同志“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为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全省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拼搏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1、全省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城市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22个)
南昌市城建档案馆
南昌市房产档案馆
南昌县房产管理局
九江市城建档案馆
九江市房管局档案室(馆)
景德镇市城建档案馆
萍乡市城建档案馆
萍乡市房地产档案室
鹰潭市城建档案馆
新余市城建档案馆
新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赣州市城建档案馆
赣县城建档案室
赣州市房地产档案室
南康市房地产管理局
宜春市城建档案馆
宜春市房产档案馆
吉安市城建档案馆
吉安市房管局房产档案馆
上饶市房管局档案室
抚州市城建档案馆
抚州市房管局
附件二:
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42名)
喻德雯 南昌市城建档案馆
金小平 新建县城建局
龚 平 南昌市房产档案馆
谌模华 南昌县房管局档案室
林根秀 南昌市西湖区房产局档案室
周起鑫 九江市城建档案馆
孙 敏 湖口县规划建设局城档办
詹俊民 都昌县规划建设局城档办
施凤媛 九江市房管局产权交易处
于 华 九江市房管局产权交易处
刘德茂 景德镇市城建档案馆
鲍金莲 浮梁县建设局档案室
余常达 景德镇市房管局
汪建萍 乐平市房管局档案室
姚筱翚 萍乡市城建档案馆
周 群 萍乡市房地产档案室
符水清 鹰潭市城建档案馆
熊 英 鹰潭市房管局档案室
黄金李 贵溪市房管局档案室
刘陆李 新余市城建档案馆
吴翠仙 新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馆
张兴灿 赣州市城建档案馆
毛丽英 石城县建设局
汤永东 寻乌县建设局
邹 洁 赣州市房管局档案室
张萍方 赣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肖江梅 赣县房管局
陈德进 宜春市城建档案馆
单炳南 高安市建设局
易小华 宜春市房管局
段锡鸣 丰城市房管局档案室
游建峰 吉安市城建档案馆
颜凯红 吉安市城建档案馆
肖 梅 吉安市吉州房地产交易所
汪爱春 永新县房管局
金伟文 上饶市城建档案馆
黄晓萍 上饶县建设局
郭德元 上饶市房管局档案室
陈水梅 上饶县房管局
蔡青萍 抚州市城建档案馆
晏国栋 抚州市房管局
吴建中 崇仁县房管局
【领导讲话】
曾绍平同志在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5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取得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开好这次会议,对动员全省城市建设档案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创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城乡建设事业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五”期间,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城市建设工作的大局,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为各部门工作服务、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作用,取得了可喜成绩。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全省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档案工作者忠于党和人民的优秀品格、对历史负责的执著追求、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他们是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建设厅向获得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祝贺,并通过你们向工作在第一线的全省城市建设档案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
刚才,姚主任和蔡勇副处长分别作了一个很好的讲话,他们的意见我都赞同。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
过去的五年,是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我省城镇化进程最快、城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建设事业投入最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最大、人居环境改善最快、城镇面貌变化最大的五年。这五年,全省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关心和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得到更加重视。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起了省、市两级城市建设档案行政管理和市、县(市)两级建设、房产档案实体管理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体系,以及省、市、县三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政策措施体系。二是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手段得到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了我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审批程序。三是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投入力度得到明显加大。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投入达到了近1200万,其中80%是“十五”期间的投入,各级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管理都得到了较好发展,80%以上的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建立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计算机目录检索。四是档案资源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和房产档案馆藏总量达到了480多万卷,其中60%以上为“十五”期间收集进馆。五是城市建设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得到较好开展。厅里连续多年把城建档案工作目标列入了对各设区市建设行政部门的年度考核,房产档案馆(室)的工作目标也被列入房地产行政部门的内部年终考核。到2005年底,全省90个市县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主动申报并通过建设部或省厅考核评定达标升级的有1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一级7个,省二级3个,申报并经过国家档案局或省档案局考核评定达标升级的有77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一级25个,省二级33个。目标管理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城建、房产档案馆(室)整体素质的快速提高,业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六是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宽和延伸。各地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创新服务方法,拓宽服务领域,建立了多渠道、多形式的档案利用体系,创造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部门创造可测算的经济效益达到了近1亿元,接待查阅利用28万人次,提供档案30万卷。七是专业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促进了城市建设档案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为城市建设档案行业增添了活力。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第一,充分认识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看,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指导思路。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又专题学习研究了城镇化问题。充分说明党中央对城镇化问题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在最近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省委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用一章四节的篇幅对“十一五”全省城镇化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看,“十一五”期间,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加速升级的重要时期,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给城乡建设工作带来巨大推动力。
第二,充分认识城市建设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城市建设档案是城乡建设事业的真实记录和缩影,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不可再生的宝贵信息资源,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城市建设档案还能够在进行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城市安全、应对城市突发事件及反恐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做好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对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充分认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十一五”期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实现“三步走”的现代化战略部署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江西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对城市建设档案事业来说,“十一五”期间的工作至关重要,关系到城建档案事业能否适应城乡建设发展需要,能否进一步发挥好城市建设档案的作用、体现其价值、提升其地位,能否进一步激发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活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十五”期间,我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与我省城乡建设发展的形势相比,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相比,特别是把我们的工作放到全国发展的大格局中去审视,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如:城建档案事业还缺少强有力的地方法规、规章的支持;地区发展不平衡,县(市)、区的工作相对薄弱;档案馆(室)馆库面积狭小、功能不全、库藏档案结构单一、城市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难等问题较为突出;房地产档案管理评估体系和技术标准尚未建立;信息化建设意识不强、步伐较慢;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力度不大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加强领导,努力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较强的工作,各级建设、房产等行政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推动档案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一,要加大领导力度,积极支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开展。各级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地区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部门年度计划。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把搞好档案工作作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各方面的协调,把宏观指导与具体要求结合起来,亲自深入档案部门抓好工作部署、各项建设和重要工作等方面的督促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一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馆库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建设等。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保障档案工作的投入,该花的钱一定要舍得花,该办的事一定要下决心办。积极支持档案管理部门开展达标升级工作,重视关心档案馆、室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二,要加大县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城市建设档案事业,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工作原则和管理体制。各地要根据新形势下城建档案工作的新特点,制定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要逐步完善城建档案行政执法机制,开展城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建立依法收集、依法管理、依法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新机制,真正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城市建设档案行政管理和事业管理的两种职能,特别是县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和强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职责,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稳定。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建设行政部门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得力,迟迟不动的县(市)要通报、点名批评。
第三,要加大档案收集力度,确保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重要档案资料得到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各级建设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把档案管理纳入到工程规划验收、工程备案、工程评优、房地产权属登记等行政管理各个环节中去,着力解决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地下管线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村镇建设档案、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等门类档案收集难、归档不及时的问题。重点加强历史产权档案、登记交易档案、房屋拆迁档案、房屋普查档案、房产统计等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统一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大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努力建设具有专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馆藏档案体系。要大力加强库藏档案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消除档案管理中的安全隐患,规范地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第四,要加大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及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全局和中心工作,研究探索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的办法和措施。积极主动地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小城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和村镇建设档案的现场督促、业务指导,及时做好撤并乡镇建设档案的接收工作。“十一五”时期,一定要结合村镇规划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把正在迅速形成和日益增多的村镇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好、利用好。
第五,要加大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力度。地下管线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被称为城市的“血管”和“神经”,它承载着各种物质流、能源流和信息流,保证着城市的有序运转和居民的正常生活。地下管线档案是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线工程新修改建的依据,是保护城市地下管线和应急处置管线损毁事故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统一收集管理好、利用好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对于科学管理城市,实现地下管网综合动态管理、防范、处理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建设、规划、城管行政部门要把地下管线的管理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第136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把地下管线档案的移交与报送工作,纳入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审批程序,严格把关,统一接收,集中管理和利用。要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对地下管线信息的综合动态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政府领导和协调作用,建立有关政策措施,纳入相关行政审批程序;二是注意“不欠新帐,逐步还清旧帐”的工作原则;三是各部门各单位分工协作,实现各方共赢,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要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一是要关心爱护档案管理人员,重视支持他们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参加学习、交流提供机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要抓好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以抓好人才资源开发为动力,推动档案工作更快发展。三是要加大培训力度,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内外交流和交往,提高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四是要认真实施城建档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城建档案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五是要主动加强业务知识和操作技术的学习,立足本职岗位,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通过潜心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志们,“十一五”时期的五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的,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发展机遇期。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希望大家认清当前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所面临的挑战和压力,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全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创新的方法和有效措施,解决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而不懈努力。
谢谢!
把握机遇 真抓实干 推进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2006年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同志们:
首先,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对你们长期以来在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所做出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还要借此机会,向全省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
下面,我就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讲三个问题。等下厅领导曾绍平同志还要就有关工作作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学习,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回顾
“十五”期间,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重视、支持下,在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档案法》、《城市规划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各项职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积极为城乡建设和社会各界服务,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在“九五”的基础上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十五”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基本完成。回顾“十五”的成绩,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
(一)机构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事业发展形成规模
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主体主要由城建档案馆(室)和房地产行政部门的房地产档案馆(室)两部分组成。
到2005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基本建立起了省、市二级的城市建设档案行政管理和市、县(区)城建、房产档案馆(室)两级实体管理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了专门的城建档案馆和房产档案馆(室),行政管理和事业管理的两种职能得到了较好履行。全省90个县市,建立城建档案馆(室)76个,其中,设置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实行馆处合一体制的15个,建立房地产档案馆(室)85个。景德镇市城建档案馆(处)增挂了市建设信息中心的牌子,赣州市城建档案馆(处)增挂了城市规划展示馆的牌子,增强了城建档案馆的社会功能。
(二)法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在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有3部以专门条款明确了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其中,2001年修订颁布的《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2002年颁布的《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对工程档案管理移交和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省政府在2001年颁发的第107号令《江西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九、三十一条中,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也作了相关规定。省建设厅除印发了《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以外,还在《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列入了工程评优和工程规划验收的档案把关措施。景德镇、九江、萍乡、新余、吉安、鹰潭等市人民政府相继颁发了“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经过三年的努力,也已通过市人大和省人大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些法规文件的发布实施,为我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依法管档、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几年来,省、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了城建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活动。2002年,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建档案工作大检查,有力地推动各地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各地也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查处了一些违法行为,增强了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档的自觉性,提高了档案进馆率和档案的质量,推动了城建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资源建设成绩显著
“十五”期间,各地强化管理措施,加大收集力度,馆藏档案数量得到快速增长。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馆藏总量达到了480万卷,其中,城建档案50万卷,“十五”期间新增20万卷,房产档案430万卷(户),“十五”新增近200万卷(户)。城市基础设施档案、重点工程档案、声像档案、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在馆藏中的比例逐步扩大。南昌的八一大桥、昌北机场、赣州体育馆和运动场等一批重点工程档案资料相继接收进馆。在丰富藏馆的同时,各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案卷归档整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四)基础设施和保管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建筑总面积达到了2.2万平方米,虽然总量还比较小,但比“九五”时期翻了一番多。购置档案密集架1200列、档案柜3800组、空调机190台、计算机240台、摄录像机46台、复印机81台。各地投入档案馆库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达到了1200万元。今年,南昌市房产档案馆、赣州市城建档案馆即将兴建新馆库,景德镇、九江、宜春等市城建档案馆也将增加馆库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五)信息化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十五”期间是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馆(室)计算机拥有数量由2000年时的20台增加到240台,绝大多数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实现了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完成了馆藏档案案卷级目录输录工作。电子计算机不仅应用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还逐步应用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等方面。南昌、萍乡、赣州等市房地产档案馆(室)应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开始启动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南昌市已经完成90%馆藏档案的全文录入扫描任务。
(六)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开始启动
2005年建设部颁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以后,省厅一是及时进行转发并提出了贯彻意见,二是组织了设区市城建档案部门的负责同志专题对如何贯彻部令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此后,各地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法规建设、订立规章制度,多方协调,积极把地下管线档案工作纳入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环节。景德镇、赣州等市专门成立了“城市地下管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建档案馆,负责日常工作。一些城市通过争取人民政府重视、支持发文,对管线单位进行协调,开展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和统一管理。南昌、赣州、景德镇等市开展了GIS地理信息系统地下管线管理的探索。
(七)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取得新成绩
“十五”期间,各地城建、房产档案部门积极探索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为城乡建设和社会提供服务。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部门接待查档28万人次,提供利用各类档案资料30万卷,利用城建、房产档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和产生可测算经济效益约1亿元。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行政决策、抗震设防、处理民事纠纷、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住房制度改革等诸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各地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完成编研成果20多项,近500万字,为城乡建设发展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性信息和数据。充分利用设备技术优势,编辑制作重点建设、重大活动专题片和画册、举办城市建设老照片展、建设成果展等,很好地宣传了城乡建设事业的成就,很好地体现了城市建设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价值,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八)目标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省厅结合对设区市开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目标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对各地城建档案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到2005年底,全省有11个档案馆、室通过了建设部或省厅考核评估达到了国家和省级标准,其中国家级一个,省一级7个,省二级3个。全省有77个档案馆、室通过了国家档案局或省档案局考核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通过开展目标管理活动,档案管理部门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业务工作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九)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作用得到较好体现
2003年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几年来,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和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不定期编印专业委员会会刊,并免费寄送各市、县会员单位,在配合“城市建设档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争取出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专业委员会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促进了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增强了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的凝聚力,为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十五”期间是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较快的时期,为更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县级工作较为薄弱,城建档案依法行政力度不够,馆藏资源结构失衡,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收集困难、开发利用不及时的问题较为突破,馆库面积普遍较为狭小,信息化建设步伐不快,队伍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档案编研开发成果少,培训力度不够等等。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实践中加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几点说明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资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在“十五”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好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为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在新阶段的发展绘制出新的宏伟蓝图,是全体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关系到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未来和长远发展,其意义重大。
(一)“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也是江西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在为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如何发挥更大作用,并在服务中谋求事业的更快发展,这是“十一五”时期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因此,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全局,这是在事业发展中必须贯穿的一条主线。基于这一认识, “十一五”时期全省城建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建设部和省档案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于城乡建设事业为主要目标,坚持“以城市为主、以区县为基础”的事业体系,以档案馆(室)建设和档案资源建设为重点,以法规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化信息化建设、信息服务和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城市的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增强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活力。
2、总体目标:
经过“十一五”这五年的努力,我们应该达到的总体目标是: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两种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履行;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更加重视,事业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技术较为先进;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重要档案,收集进馆率和馆藏量大幅度提高;城建档案馆(室)“三位一体”(即城乡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市建设重要数据备份中心)的功能和地位得到进一步体现和提升,房产档案馆(室)在构建和谐房产行政管理和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较好体现;城建和房产档案收集整理及时,管理科学规范,利用方便快捷;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并取得明显成效,城建档案馆(室)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建筑工程档案信息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档案信息基本数据库建设和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初显成效,房地产档案馆(室)权属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以及权属档案与市场交易一体化网络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领域和经营渠道进一步拓宽,各类城乡建设档案得到进一步开发和利用。
(二)“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讨论稿)》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事业发展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这里主要要说明三点。
1、馆库建设工作。我省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历史上在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上欠帐较多。从统计数据上分析,我省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馆库建筑总面积仅为2.2万平方米,但却保管着近380万卷的档案,换句话说,1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要存放180卷档案。这种现状远远达不到国家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严重影响了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和档案的安全保管,制约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所以,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按照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和馆长负责的原则,依法大力推进馆库建设,要把档案馆、室建设经费列入政府财政开支、城市维护费和事业费开支,尽快改善档案馆、室陈旧落后的面貌。馆库建设标准具体要求为:省会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设区市达到2000至3000平方米,县级市达到1000平方米,县城达到500平方米以上。馆库建设要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满足现代化发展需要,要增添计算机、刻录设备、声像设备、“八防”设备等现代化设备。总之,馆库建设问题是十分迫切的问题,是解决制约事业长远发展瓶颈的关键问题,列入“十一五”规划希望各地尽全力做好。
2、建设工程档案、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和服务工作。档案资源是做好档案服务的基础,是立馆之本。目前,全省城建档案馆、室馆藏总量仅有50万卷,这与我省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的城镇化形势不相适应。因此,“十一五”期间,要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档案的收集工作,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及省建设厅《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和收集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优秀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有关工程评优和规划验收条件的规定,强化措施,加大各类工程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力度,大力丰富馆藏。
3、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五”期间虽然我省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还是远远落后于其它兄弟省市,落后于快速发展的社会信息化的速度和要求。加快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因此,“十一五”期间,我们一定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投入,尽快建立起以档案基本数据库为基础的档案网络服务体系。重点完成以下任务:认真贯彻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积极推进城建和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化方面,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全部建成局域网,市、县(市)全部实现整理加工、查阅利用等档案管理的计算机化;建成几个向社会公布城建档案信息、房产档案信息的城建、房产档案专业特色网站;主动关注和参与当地政务网建设和数字化城市建设,注意与当地档案信息网建设结合。在数字化方面,各级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全部完成馆藏档案目录的数据库建设,并实现馆藏档案检索的计算机化;加快城建和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设区市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要用5-6年的时间全部完成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完成馆藏档案的全文数据库建设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抓紧建立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建筑工程竣工备案信息数据库、行政审批成果信息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房地产权属档案数据库等各种档案基本数据库;启动数字化工程档案的接收工作,加强“数字工程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三、关于2006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的工作为“十一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城乡建设工作改革发展大局、中心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目标,做好服务工作为中心;“强化二个职能”,即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事业管理职能,努力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水平;“加强三项工作”,即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进一步加强馆库建设,改善档案保管条件;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紧紧围绕城乡建设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卓有成绩的服务工作
一是把握好城乡建设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孟建柱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提出的“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中小城市为主,构建城市群”指示精神,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心。今年全省建设工作重点主要是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模式,加强规划综合调控作用,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们城乡档案工作者要学会把握好这些大局和中心,进一步加强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全省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部门一定要增强档案为城乡建设服务、为社会各界服务的意识,配合工作大局和中心,主动及时做好服务工作。当前在档案服务方面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配合新型城镇化,积极做好小城镇建设、经济开发区、工业科技园区建设档案工作;配合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村镇规划建设档案工作;配合房地产市场发展,做好权属档案工作;配合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声像技术服务;配合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做好档案图片展览等工作。我们要努力做到城乡建设发展到哪里,档案服务工作就拓展、延伸到哪里。今年每个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必须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做一件有影响、高质量的活动,具体做什么,各地要联系实际开扩思路、动脑筋、想办法。
(二)强化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强化城建档案行政管理就是要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法定职责,加强法规建设,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今年工作重点是在继续依法履行城建档案工作职责的同时,突出抓好填补工作空白工作。也就是全省所有县级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还没有启动、落实、开展城建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工作的,从今年起必须开始启动,并抓好机构、人员、馆库、设备、管理制度等工作的落实,积极主动做好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今年底,各设区市要对所辖县(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要纳入对县(市)年终考核,并在12月25日前把书面检查情况材料报到省厅城档办。省厅将加强督导,并对工作不得力、工作迟迟不开展的县(市)进行通报。
(三)强化事业管理职能,努力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水平
强化城建档案事业管理就是要强化各类城市建设档案收集和统一管理,做好列入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的收集、接收工作,提高城市建设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要强化措施和手段,严格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今后,凡是建设工程档案未经城建档案部门验收、不移交工程档案的建设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申请工程规划验收,不得竣工备案,不得申报参加省优工程的评选。凡是重点工程和参加市级以上优质工程评定的项目,必须同时报送移交一套电子档案。
(四)进一步加强业务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
省厅将在总结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重新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考核内容和评估标准》,明确城建、房地产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水平等级和考核办法,并在年内印发各地,为全省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今年申报达标升级的,仍然执行建设部的考评办法,从明年开始,统一执行省厅新考核办法。“十一五”期间全省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要积极主动申报,力争全部通过省厅考核达到省二级以上水平,县级城建、房产档案室有50%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考虑到城建、房产档案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今后省厅在对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时,将把是否申报并通过省厅组织的达标升级作为评选依据和硬性条件,申报并通过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达标升级原则上不再作为依据,达标升级满5年的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应主动申报复查,并获得考核通过。各地要切实加强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对照规范化管理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工作。
(五)加强馆库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加强馆库建设,重点是要解决档案馆、室的档案库房和办公用房面积狭小,设备陈旧,现代化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对此,各市、县要给予高度重视,要从安全保管和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馆库建设,档案馆库不宜经常搬迁。暂时不能新建的,要把档案馆库建设和行政办公楼建设放在一块考虑,妥善安排好档案馆、室的使用场所和使用功能,配备必要的空调、消毒、“八防”等设备和电脑等现代化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六)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一是要重点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编制人员的岗位培训,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城建档案从业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合格,获得《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二是要继续做好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和岗位培训。三是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开展房地产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和城建档案声像档案工作业务研讨。
此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编制好本市的《城建、房产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大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为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志们,“十一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求发展、以创新谋发展、以管理促发展,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实现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蔡勇同志在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省厅办公室姚宏平主任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听了很受启发。待会,曾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并认真学习贯彻。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在这里回顾总结“十五”工作,展望“十一五”,对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很有意义。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召开,一定能够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在此,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敬意和祝贺。
下面,我就做好房产档案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房产档案在房产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根据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内容,可以把房产档案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房屋财产权利档案,又称权属档案或产权档案,属于房产专业档案,是城市建设档案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类是房地产管理档案,包括房地产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法规和文件,属于文书档案,永久长期保管的,按规定要定期移交到综合档案馆保存,为了方便经常使用,可以留存一套副本备查。第三类是土地管理档案,属于土地部门管理的范畴。所以说,房产档案管理就是房产权属档案管理,房产档案就是权属档案。它是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具有数量多,价值大,专业性、动态性、原始性、时效性、政策性强等鲜明特点。房管部门大部分行政管理工作都离不开房产档案,它对于房管部门构建和谐房产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房产交易安全,有效防范风险,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记载产权历史演变和编史修志,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和开征房地产税收,促进房地产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房产档案工作是房管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目前,房管部门基本都设置了房产档案管理机构,有的直接隶属于局里,是综合性的档案馆(室),主要是永久管理产权档案,有的隶属于产权交易处(中心、所),是专门保管产权档案的档案馆(室),机构性质、管理体制不统一。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产权档案的特点,特别是产权档案的专业性和动态性,表明产权档案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单独进行保管。产权档案是在房地产权属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为产权管理服务的。然而它的服务范围远远超过权属管理范围,扩大到整个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如登记发证、交易评估、落实私房政策、司法仲裁、规划建设、旧城改造、史迹考证、编史修志、房产征税等都离不开产权档案。我相信,随着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又快又好地发展,权属档案管理未来的地位,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房产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二、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房产档案管理水平
加强档案管理,发展房产档案事业,关键在领导,真正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是前提。这里我想强调三点。一是要把房产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在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把房产档案工作列入进去,保证房产档案工作与部门工作发展同步。分管领导要切切实实地负起领导责任来,要重视房产档案工作的发展,抽时间多去档案部门走一走,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为房产档案工作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虽然近年来,房产档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大部分房产档案馆(室)馆库建设还比较落后,特别县级房产档案室普遍库房狭小,设备陈旧,现代化管理水平低,有的还是手工操作,与日益发展的房产市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各级房管部门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合要与房产档案部门的职能和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档案工作经费要列入部门的事业发展预算,努力改善房产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水平和现代化水平。三是要关心重视档案工作人员。档案人员忠于党的档案事业,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长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工作,用实际行动为房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很不容易。这就更需要主管部门和领导的关心和爱护,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业务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房产档案服务水平
做好业务基础工作是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档案工作发展是一个系统的连续的过程,如果基础不扎实、不牢固,就会制约和阻碍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提高。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需要真抓实干,需要下苦功夫。今后在加强业务工作、做好服务方面,要注意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政策,提高服务能力。产权档案是权属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权属管理是依照一定法规进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发证制度”,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特别是权属登记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形成的档案材料专业性强。档案材料在内容和形式上与一般公文有明显的区别,内容上反映房地产权属状况、房屋位置和面积大小,文件名称采用房地产专业术语多。产权档案形成后,房地产权属和房地产情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产权人的变化,房屋的损坏倒塌,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房屋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析等权属转移不断发生,房地产权属处于不断转移和变更之中,具有极强的动态性。据了解,产权档案因产权变更引起异动的每年约有20%,动态周期又极不确定,长则几年、几十年,短则几年、几个月,甚至几周、几天。而产权管理要求图、档、卡与现状始终保持一致,反映实况。随着产权人的变化、房屋现状的变更,产权档案体系中的图、档、卡必须作相应更改,档案目录甚至于档案材料要作动态注记,档案必须补充新材料,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产权档案属于财产档案,含金量高。产权档案的有无,保管的好坏,记载得是否准确、全面,将关系到产权人的经济利益。因一纸档案而免受损失几十万元或几百万元的事例,就是产权档案价值的佐证。这就需要我们在平时工作中多积累一些专业知识,加强房地产和档案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政策,提高房地产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做好房产权属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在这个问题上,要做好三项工作,第一,做好现有权属档案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安全保管、统计、编制索引目录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档案部门的内部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方便查阅利用奠定基础。第二,在房产初始产籍基础上,根据产权管理提供的权属转移、变更等情况,对权属档案进行不断补充、修正、增籍、灭籍等工作,以保证权属档案的完整、准确,使图、档、卡、册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第三,积极推进房产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加强房产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全面提高房产档案综合管理水平。要按照省厅的要求,制定目标,积极准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考虑到房产档案专业的特殊性,今后,各市县房产档案管理达标升级一律向省厅申报,原则上不向档案局申报、参加综合档案管理的达标。
三是积极推进房产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房产档案的数量越来越多,传统的手工管理愈来愈暴露出工作效率低下、差错率高、缺乏透明度等问题,已经难以适应信息时代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权属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坚持新增档案扫描不积压,库藏存量档案集中力量扫描兼顾的工作原则,注意新旧档案扫描数据格式要匹配,以实现权属档案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目标。
同志们,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希望各级房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房产档案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房产档案工作新局面。
【工作动态】
全国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
3月18日,全国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座谈会于2006年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5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各省(区、市)相关部门交流开展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总结和布置了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出席会议的有建设部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国印,建设部办公厅副主任张志新,江西省建设厅副巡视员曾绍平,建设部办公厅档案处处长姜中桥和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贾玉荣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余名代表。
全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在抚州召开
5月12日,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暨表彰会议在抚州市召开。江西省建设厅副巡视员曾绍平、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建青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档案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县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厅办公室、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城建档案馆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22个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单位被省建设厅授予先进集体,42人被授予先进工作者。
南昌市城建档案馆召开
《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配套措施专家讨论会
《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为使《条例》得到有效实施,南昌市城建档案馆于5月24~25日召开专家讨论会,邀请工程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对该馆拟定的《条例》相关配套措施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进行讨论。专家们从不同的专业角度,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使配套措施和移交目录更具可操作性,并更符合南昌市的实际情况。该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已报请主管局审批与《条例》同步实施。(南昌市城建档案馆)
景德镇市景东大道工程破土动工,城建档案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2月6日上午9点26分,景德镇市重点工程景东大道在唐家坞工地现场举行了别开生面的开工仪式。参加开工仪式的有:市建设局局长余昭安,副局长刘水孙、江南,纪委书记余祖柯,助理调研员余献荣等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局下属单位城管支队、市城建档案馆、工程项目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此工程的开工奏响了我市城市东扩的序曲,标志着我市东出城口交通“瓶颈”彻底打通,对交通全面“松绑”、完善城市布局、振兴瓷都经济、促进瓷都发展、缓解交通压力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景东大道西起昌江大道梨树园路头,东至玉源大道卫生洁具厂门口,全长6.5公里,路宽40米;支线6条,全长6公里。在景东大道上将建设3座立交桥,其中一座跨皖赣铁路、一座跨景涌铁路。
据景东大道工程建设项目部经理刘水孙介绍,景东大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年筑路、两年见效、三年全面完成;整个工程采取由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封闭式运行、项目部实施的方式进行。是继新厂路、朝阳路又一条贯穿城市东西向的主干道。
市城建档案馆非常重视开工仪式,主管领导刘德茂带领本馆声像科人员对开工现场跟踪摄像、拍照、采访,及时收集第一手资料,为丰富馆藏,更好地服务社会奠定了基础。(景德镇市城建档案馆)
彭泽、共青、德安加快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步伐
为了贯彻落实省建设厅提出的县级城建档案室达标升级的要求,彭泽、共青、德安城建档案室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引进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加快了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步伐。
采用成熟的计算机管理软件,能使城建档案工作尽快实现规范化管理,使处于起步阶段的县级城建档案工作迅速步入正轨。彭泽、共青、德安三地城建档案室通过九江市城建档案馆的介绍联系,引进深圳伟图公司的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已于7—8月分别安装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档案录入工作,今后的档案查询、分类编目、案卷脊背和封面目录以及总目录、分类目录等打印均可由计算机完成,成果符合规范要求,使城建档案工作向现代化管理迈出一大步,为城建档案室的达标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九江市城建档案馆)
九江市开展县(区)城建档案工作大检查
为落实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县级城建档案工作的部署要求,6月15日至16日,九江市建设局对市属县(市、区、山)城建档案工作开展了全面大检查,并于结束日召开了总结会议,市建设局许立仁局长和省建设厅城建档案办公室主任、省城建档案馆馆长王恩江到会并讲话。各地分管领导和城建档案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王恩江对这次大检查的成果和各县(市、区、山、)的城建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许立仁局长在会上指出,要从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城建档案工作,市城建档案馆要下达县级城建档案室达标升级的计划,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年内城建档案工作仍无起色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这次大检查由九江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牵头,各县(市、区、山)城建档案室负责人参与组成五个检查组,将市属10个县(市)、市内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以及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共青开发区分成五个片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山)城建档案工作均已启动,城建档案室已基本建立,明确了分管领导,专职人员也基本落实,多数地方和单位的档案库房及办公用房达30多平方米,都昌、共青、湖口收集工程档案工作已开展两年多。永修、德安分别购置了档案密集架12列、11列,瑞昌、共青、都昌、湖口、武宁、九江等地均分别购置档案密集架3—5列。彭泽购置了档案架,星子购置了底图柜和档案柜。永修、德安、湖口、彭泽、共青、瑞昌等地为城建档案室配备了电脑。都昌、湖口、共青、彭泽成立了城建档案服务部,开展了工程档案整理装订服务工作。这次大检查还确定,今后市区的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档案今后全部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收集保管,原有的工程档案资料一并移交,区城建档案室不再管理工程档案。
九江市建设局已下发文件,要求瑞昌、都昌、湖口、共青四个城建档案室今年底要完成省三级城建档案室的目标考评任务,彭泽、德安两县城建档案室积极性很高,表示要加大力度,创造条件,力争早日达标升级。(九江市城建档案馆)
萍乡市召开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
为认真贯彻全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萍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使之上档次、上水平,6月15日,萍乡市建设局召开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全市各县(区)建设局、城管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及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城建档案馆馆长王恩江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了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萍乡市城建档案管理规定》,通报了今年3月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情况,安源区建设局、芦溪县建设局介绍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做法,市建设局副局长李晓洪、省城建档案馆馆长王恩江分别讲了话。(萍乡市城建档案馆)
赣州市城建档案馆首次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
2006年3月,赣州市城建档案馆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和人事局的指导、监督下,首次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赣州城建档案馆将公开招考信息在赣州人才热线网、《赣南日报》等媒体发布,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录用了一名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该专业人员的录用,将为加强赣州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赣州市城建档案馆)
吉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开展城建档案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及《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吉府发[2005]27号)等规定,从2004年起,吉安市中心城区对建设工程档案实行了预验收和接收制度,把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列入了建设工程的报建审批、验收工作程序。8月2日至4日,吉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组成以游建峰馆长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对吉安市中心城区部分在建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档案是否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是否规范;竣工图的编制、形成是否符合实际;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等。检查采取座谈了解、现场查阅资料、意见反馈的方式进行,分吉州和青原两个片区抽检了香榭丽都、香樟人家、吉福苑、和馨家园、青原区行政中心、和济春天、天立花园、贸易广场等八个建设项目。各单位都高度重视,检查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均到场,需整改事项我馆当场予以反馈。通过此次执法检查,了解到各单位都能重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建设工程档案工作向纵深发展。(吉安市城建档案馆)
南昌市城建档案馆举办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培训班
《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大市政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力度,7至8月,我馆组织举办了三期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城建档案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学习的有53个施工单位、133名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培训班对《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并利用幻灯形式就市政工程档案的移交等内容做了具体演示。通过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档案意识和业务素质,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南昌市城建档案馆)
新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新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过大量调研,引进和开发了房产图文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于2005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交易中心拨出专项经费,先后购置了服务器、计算机、数码相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房地产产权交易和发证管理体系。系统投入使用后,新受理的房产交易发证资料及时在前台拍照录入电脑,进行网上审批、发证,现新发证的房产资料已100%实现电子化管理。
为便于利用计算机进行产权动态管理和档案验证查询,适应房产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实现权属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交易中心已完成了对库藏11余万卷档案数据的录入工作。目前,已开始扫描工作,预计三个月内可全部完成。届时,交易中心办理各种业务时,查档只需在电脑上进行,减少了对档案的损坏,在保护档案原件的同时,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新余市房产事业信息化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新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赣州市城建档案馆开展老照片征集和展览活动
为见证赣州城市发展历史轨迹,全面、客观地反映赣州市城市面貌的巨大变化和飞速发展节奏,充分挖掘城市老照片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丰富城市建设历史档案图像资料馆藏,宣传赣州的城市历史,见证城市发展的成就,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赣州市城建档案馆与《赣州晚报》社联合开展了“我与老赣州”照片故事的征集活动,共收到应征照片149张,其中134张入选城建档案馆馆藏,并颁发《馆藏证书》。《赣州晚报》从中选取部分照片并配发相关故事和对比照片,先后刊发了28期,社会反响强烈,活动结束后,仍有很多市民向城建档案馆捐赠原赣州市景的老照片。
为进一步宣传近年赣州城市规划建设的成就,在老照片征集的基础上,从6月起,赣州市城建档案馆积极筹备举办“赣州市十五期间规划建设成果展览”活动,采用新旧对比的手法展示规划建设成果,现已制作40个版面,将9月下旬全市党代会期间在南门文化广场展出。 (赣州市城建档案馆)
宜春市建设局召开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议
5月26日,宜春市建设局在宜春召开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和城建档案馆(室)负责同志共20余人。会议传达了省厅抚州会议精神,学习了《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并就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进行了布置。帅能龙副局长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预验收工作,从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高度,切实把城建档案工作抓紧抓好,做到“不欠新帐、逐步还清旧帐”,更好地服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宜春市城建档案馆)
高安市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工作
高安市建设局为进一步促进城建档案工作规划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加快全市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80万元,于去年4月份正式动工新建城建档案馆,占地面积19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安装双拉式密集架186.12立方米,于2006年4月3日通过竣工验收,4月25日正式投入使用。(高安市建设局)
上饶市房地产业协会房产档案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9月26日,上饶市房地产业协会房产档案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一次会议在上饶宾馆举行,来自全市12个县市房管局档案馆(室)的负责人齐聚一堂,对全市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本次会议宣布上饶房地产业协会房产档案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它的成立,为全市房产档案从业人员搭建了一个沟通学习和工作交流的良好平台,对上饶市的房地产档案管理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上饶市房管局)
全省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在景德镇举行
7月25日至29日,全省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在景德镇举行,各市、县(市)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共90余人参加培训。
全省首届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在新余开办
为提高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8月22日至27日,省城建档案馆在新余市举办了首届全省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各市、县(市)权属档案管理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现场观摩,学员进一步增强了档案数字化的理性认识,为提高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吉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认真学习《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
切实做好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赣建办[2006]44号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吉安市城建档案馆于2006年7月24日下午组织全馆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吉安市城建档案馆)
地 址:省政府大院江西省建设厅城建档案馆 电话:0791-622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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