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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11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全省档案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4420日)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省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也应当看到,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很不平衡,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较明显的差距,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全省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档案及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1、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档案及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档案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工具和载体,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档案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档案是全党、全国人民各方面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国民素质有促进作用,而且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档案所涉及的领域更加宽广,内容更加丰富,载体更加多样,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的基础性地位和服务性功能日趋突出。做好档案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对于我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各项事业基础、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档案及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强化档案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档案事业
    2、广泛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普法范围,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扩大档案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
    3、健全和完善档案法规规章。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档案工作各领域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地方档案法规规章。要维护档案法制的统一性。省直有关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4、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强化监管,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把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作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重要手段,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我省档案事业依法管理水平。
    5、加强对重要档案的监管。各级政府举办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活动,应当安排当地档案部门人员参加,档案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要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要求,切实把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纳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三、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大力丰富馆藏
    6、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源建设。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档案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馆藏主要来源。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源建设,严格文件材料归档制度,任何个人不得把职务范围内形成的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要按照档案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加强档案业务基础工作,提高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提高档案的整理质量,并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完整地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不得擅自推迟移交或截留档案。
    7、加大档案的收集和征集力度。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拓展档案的收集和征集范围,不断丰富馆藏,优化馆藏结构。要把一切能够反映本地区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和社会发展面貌等方面的档案收集和征集进馆。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赣办字〔2000〕176号、赣办字〔2001〕1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和党政领导干部个人保存的公务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征集工作。要面向社会、面向民间开展档案的收集和征集,特别是要注重对反映地方特色的专业或专门档案的收集和征集。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仅要收集纸质档案,而且还要收集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集体和个人保存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和措施将这些档案征集进馆。鼓励档案的所有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和寄存档案。
    8、科学整合国家档案资源。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全国档案馆网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合理确定国家档案资源的归属和流向。县(市、区)只设一个国家综合档案馆,不设部门或专门档案馆。省直机关和设区市市直机关设立部门或专门档案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的规定,按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部门或专门档案馆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确定收集档案的范围,不得任意扩大。
    四、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9、加快档案馆的新建、扩建、改建步伐。要按照国家把档案馆建成“党和国家重要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中心”的要求,加大对档案馆建设的投入,加快档案馆的新建、扩建、改建步伐,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好档案馆的建设问题。今后,各市、县(市、区)新建档案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考虑,充分体现档案的社会服务和教育功能。
    10、推进档案馆装备现代化。要按照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的要求,为档案馆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温湿度自动控制以及其它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等现代化设施,以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和高效运行。档案馆及其设施应专立专用,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挤占挪用,已挤占挪用的应限期搬出。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档案服务工作
    11、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做好档案服务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把服务大局放在档案工作任务的首位,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拓展档案服务工作的领域,提高档案服务工作的水平。当前,尤其要着力做好高新区和工业园区档案、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农业产业化经营档案、就业档案、农民工档案、旅游资源档案、城市社区档案和信用档案等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经济、贴近社会,服务更加到位。
    12、大力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各级档案馆要紧密配合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设置现行文件资料利用服务中心或现行文件阅览窗口,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已公开的现行文件查阅服务,各地要把现行文件资料利用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并加强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各级档案馆要按照省委宣传部赣宣字〔2003〕87号通知精神,加快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使之成为当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要通过举办不同专题的档案展览、拍摄专题电视片等形式,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为促进全省“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六、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
    13、各级档案馆要充分发挥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优势,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热点难点,加强对馆藏档案的整理、研究与开发,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各部门工作提供有效服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众意识,加大档案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力度,建好档案服务“窗口”,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
    七、统筹规划,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14、档案信息化建设要列入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建设数字江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当地电子政务建设统筹考虑,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避免重复建设。要把建设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现行电子文件数据库列入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数据库,逐步为建设数字档案馆创造条件。
    15、加强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各地各部门在建设电子政务办公网时要把电子公文归档、电子档案管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其功能总体框架之中,要按照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妥善做好电子文件的保真、保密和保存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电子政务建设给档案工作带来的影响,加强对机关电子公文归档、电子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6、建设好档案信息网站,拓宽档案服务渠道。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公众网上建立档案信息网站,向社会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档案业务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展示江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提供档案信息查询,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档案信息网站要不断充实更新内容,以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八、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17、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要深入档案部门调查研究,对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带全局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必要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及措施,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档案工作,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8、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各地要把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档案馆档案保护经费和档案抢救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接收征集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也要给予财力支持,以保证档案事业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同步,推进全省档案事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19、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档案干部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档案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把档案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民主团结、善谋实干、事业心强、具有战斗力、向心力和凝聚力,能够带领广大档案干部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努力拼搏、开拓创新的领导集体。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不断提高档案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文化水平。要加强对档案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批复合型档案人才。要采取各种措施,引进档案工作紧缺人才。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机制,营造人人心情舒畅、个个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环境。
    20、关心、爱护档案干部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档案工作人员,妥善解决档案工作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菌种岗位的保健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等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热爱档案事业、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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