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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不准”禁令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6  

               赣重建3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赴四川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共建家园工作,树立我省建设系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敢打硬仗的良好形象, 尽快为灾区人民建设好过渡安置房,现将有关援建工作禁令发布如下:

一、禁止援建灾区施工单位的任何个人接受灾区受援单位的馈赠、宴请及其它礼品实物, 不得暗示地方受援单位给予任何好处、实物;

二、禁止我省支援灾区重建家园现场指挥部的任何个人接受施工单位、灾区受援单位的馈赠、宴请及其它礼品实物;

三、禁止我省支援灾区重建家园现场指挥部的任何个人参与由施工单位、灾区受援单位邀请参加的任何娱乐活动;

四、禁止我省支援灾区重建家园现场指挥部的任何个人到施工企业、受援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财物;

五、禁止我省支援灾区重建家园现场指挥部的任何个人以公开或暗示的办法向施工单位推荐介绍家属亲友为工程提供土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供应。

 

             江西省支援灾区共建家园现场指挥部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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