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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期)
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专辑
[重要信息]
实现绿色江西 生态江西 富裕江西 和谐江西的目标
省委书记苏荣高度重视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编者按:今年以来,省委书记苏荣同志在省委常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参加泰豪论坛和到省建设厅、各设区市、四川灾区以及鄱阳湖调研时,均从不同角度对加快解决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苏荣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现将苏荣书记有关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讲话选刊如下,请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
对乡镇、村的生活垃圾,也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综合规划、科技帮扶的原则,切实抓好这项为民造福的大事,努力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江西、生态江西、富裕江西、和谐江西的目标。有人会讲,一个省委书记怎么会研究垃圾处理这么一个小问题。我想,小事不小!它直接关系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能否永远享有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直接关系到建设绿色江西、生态江西、富裕江西、和谐江西的目标能否得到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不仅非研究不可,而且要研究透,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真知灼见在群众中,新鲜经验在群众中,解决办法在群众中。要问计于基层,求策于群众。垃圾处理的资金来源要多渠道解决。垃圾处理的费用要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各级财政补助一点。如果村集体有收入的,也可适当补助一些。同时,老百姓也拿一些,增强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农村垃圾处理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实用为原则,实事求是,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不片面追求高标准,不贪大求洋,以不污染农村环境、不进入江河为目标。
搞好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是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的必然选择,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必然选择。我们这任班子、我们这代人就要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绝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综合规划、科技帮扶的原则,把垃圾处理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改水、改厕、沼气建设结合起来;要坚持分类处理,根据自然村、乡镇所在地和县城的不同情况,根据垃圾的自然分类和自然村所处的地理位置、距县城的距离,综合考虑垃圾的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问题;要重在管理,着眼于长期运行,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农民群众永远是实践的主体,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农民自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也要切实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和习惯,推动全民参与。(以上摘自苏荣书记在鄱阳湖区调研时的讲话)
垃圾处理问题。根据我们的现状和经济能力,垃圾处理应该实事求是。我们不必追求大型的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场等,那些与我省实际还有一定的差距。像一般的农村垃圾,只要做到有人管理,在附近搞个垃圾填埋场,把垃圾填埋就可以了。如果乡镇经济条件好,可把它拉到乡镇,搞个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根据我省县城的规模和工业化的水平,县城垃圾的处理同样也要实事求是。(摘自苏荣书记5月29日在省建设厅调研时的讲话)
乡镇、村的生活垃圾,也要进行无害化深埋,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摘自苏荣书记4月20日在省委常委理论中心组结束时的讲话)
县城以上要建垃圾处理场,乡镇和村的垃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无害化处理。(摘自苏荣书记在泰豪论坛的讲话)
[最新信息]
认真贯彻苏荣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省建设厅积极完成我省乡村垃圾处理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荣书记关于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重要指示精神,省建设厅将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列为今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的重点调研课题。厅领导带领专家亲自领题调研,多次召开不同类型、不同对象的专题座谈会,通过深入乡(镇)、村认真的专题调研,基本摸清我省乡(镇)村垃圾处理的现状,并对加快我省乡(镇)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探讨,提出一些对策,今年7月,已经完成了《加快推进我省乡(镇)村垃圾处理的情况调查及建议》的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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