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 岩土工程 | 水文地质勘察 | 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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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⒉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划》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岸边工程; ⒊场地等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⒋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⒌小于30m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⒍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⒎岩土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度为简单的; ⒏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
⒈小城市规划和中型企业供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⒉供水量10000立方米/d以下的企业与城镇供水水源勘察及评价; ⒊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⒋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
⒈50k平方米以下的城乡规划测量、中型线路、水上测量; ⒉10k平方米以下大比例尺小型工厂、矿山测量; ⒊1k平方米以下工业企业改扩建竣工图及现状图测量、地藉测量; ⒋中型市政、线路、桥梁、隧道、地下管风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与二、三级的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程测量; ⒌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 岩土工程 | 水文地质勘察 | 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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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程设计、咨询监理; ⒉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场地的勘察; ⒊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 ⒋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无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 ⒌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
⒈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供水量2000立方米/d以下的工业企业供水水源勘察; ⒉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
⒈5k平方米以下小城镇规划测量、市政等工程测量; ⒉小面积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 ⒊小型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地藉测量; ⒋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