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建档案 | 遗产申报与管理 | 行风评议 | 党代会 | 农村住宅图集 | 抗震专栏 | 企业资质标准 | 科学发展观
当前位置:主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及标准>文章内容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5

 

GB 50335-2002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污水回用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并借鉴了国外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几经讨论修改,最后由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方案设计的基本规定,再生水水源,回用分类和水质控制指标,回用系统,再生处理工艺与构筑物设计,安全措施和监测控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排版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8号,邮编:130021,传真:0431-565257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

1.0.1 为贯彻我国水资源发展战略和水污染防治对策,缓解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促进污水资源化,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 经济实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等为再生利用目标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

1.0.3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城市境外调水与开发利用污水资源的关系,污水排放与污水再生利用的关系,以及集中与分散、新建与扩建、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通过全面调查论证,确保经过处理的城市污水得到充分利用。
(阅读次数:

共7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下一页
上一篇: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江西累计发出过渡房7708套   下一篇:我省援建现场指挥部临时党委举行重温入党誓言活动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关文章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007-2008 江西省建设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