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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办[2008]2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萍乡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用二年时间,由省统一组织完成全省所有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根据省政府明确赋予我厅的工作职能,为加强对此项目工作指导、监督和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俊卿 省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王建平 省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毛 敏 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姚宏平 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
李道鹏 省建设厅城规处处长
罗 敏 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章雪儿 省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黄国贤 省招投标办公室主任
钱 勇 省质监站站长
罗祯云 省造价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设区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平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毛敏兼任。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规划组、设计组、招投标组、质量安全组、监理组。
综合组组长由毛敏兼任;
规划组组长由李道鹏兼任;
设计组组长由罗敏兼任;
监理组组长由章雪儿兼任;
招投标组组长由黄国贤兼任;
质量安全组组长由钱勇兼任;
各小组成员应选调政治上强,熟悉业务,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及工作推进方案由各小组确定后报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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