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期
(总第1期)
[编者按]
根据省委、省政府制订的建设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宏伟的目标蓝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两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江西省建设厅成立了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任务是,根据省政府赋予建设厅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推动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顺利实施,确保两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这项工程规模宏大、涉及面广、意义深远,我们所肩负的责任既艰巨、又光荣,时间不等人、任务不等人、形势不等人、发展不等人。为此,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设区市和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领导,尽快成立以建设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根据政府赋予的职能,加强对此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二、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建设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各领导小组成员要确定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领导小组要设专门电话,作为项目推进联系沟通渠道。同时,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强,熟悉业务,有责任心的同志作为专门的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各设区市和已列入第一期开工建设项目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于每月5日前(遇假期顺延)将上个月本行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报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当前,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序幕已经拉开,项目推进的战鼓已经擂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不辱使命,真抓实干,超常规工作,创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光荣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和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江西省建设厅成立加快推进县(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江西省建设厅于日前下发《关于成立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建办[2008]25号),《通知》按照省政府决定的用二年时间完成全省所有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的要求,根据省政府明确赋予建设厅的工作职能,为加强对此项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优质高效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光荣任务,决定成立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俊卿 省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王建平 省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毛 敏 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姚宏平 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
李道鹏 省建设厅城规处处长
罗 敏 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