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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07]73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决定设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抄送: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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