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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8
有关省(区、市、兵团)的财政部门要汇总上一年度专项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情况、污水收集处理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等,于每年9月底之前报财政部备案。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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