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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简报第2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26  

【会议概况】

厅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

 

为搞好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及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619日下午,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着重研究讨论《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厅办公室主任、评风办主任姚宏平首先就《方案》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经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具有了更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欧阳泉华到会讲话,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厅副巡视员、领导小组副组长曾绍平主持会议,各处室负责人(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工作动态】

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621,省建设厅以赣建办[2007]32号文印发了《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步骤方法、工作要求。

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今年纳入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对象是: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环保局。全省建设系统其他主管部门和单位(包括: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园林绿化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容环境管理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省建设厅将有组织地进行督导考核。

评议内容包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情况;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全省建设主管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厅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18~630日)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1~730日)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1~825日)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集中统分阶段(826~915日)

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16~930日)

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精心选调精干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自查自纠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的问题,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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