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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制度(12分)(整改组、秘书组、宣传组)
1、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三项制度 3分;
2、整改落实报告制、整改情况督查制、整改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6分 各2分;
制定具体措施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问题,1条2分≤6分。
五、机关作风建设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10分)(各组配合)
考核方法:机关干部测评会测评,结合群众满意度调查进行。
1、作风建设测评(最高4分):
选30名机关干部测评,好、中、差三等次,各4、2、1分,最后计算分值:30份评卷选出的加权数总和÷30(实际参加人数);
2、满意度调查(最高6分):
设区市一级被评单位满意度调查加权平均:
80分以上(含80) 6分;
75分以上5分;70分以上 4分;
65分以上3分;60分以上 1分;
60分以下 不得分。
六、有关要求
1、逐一对照,准备迎检材料
厅评议办各组及有关处室、单位按照上述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准备迎检资料(包括:文件、图片、其他资料)。要求:资料齐全、完整,编排有序。
2、拾遗补阙,补充相关资料
对于出现欠缺和不够完善的有关检查项目,及时进行补充完善,针对性做好迎检准备。要求:所有缺陷,全部补齐;所有项目,不留空白。
3、整理归档,形成完整档案
9月15日前各组将收集、汇总的迎检资料、材料,按照一至六类,及子项栏目编排,统一交由评议办秘书组集中整理为完整迎检材料。
报:省委、省政府、洪礼和副省长、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省纠风办
送:厅领导、省直有关单位
发: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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