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办[2007]3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环保局): 经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共同审核批准,现将《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建设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