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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县三级建设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暨便民为民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4  
  
赣建办[2007]44号
 
 
 
各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按照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安排,为切实做好各级建设行政机关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真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现场解决建设行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实际问题,增强建设系统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8月29日,省、市、县三级建设行政机关(包括: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下同)联合行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暨便民为民活动。
一、时间:8月29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各设区市、县(市)城区中心
三、参加人员
1、省、市、县三级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建口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市、县建设行政机关所属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南昌市活动由省建设厅和市建委联合组织,省厅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请南昌市建委牵头,规划、房管、市政、园林、市容等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四、活动内容
1、进一步受理各界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各级建设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政风行风的意见建议。
2、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建设行业相关具体问题,为民办实事。
3、宣传建设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提供政策咨询。
4、其他涉及建设行业的便民为民服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级建设行政机关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行动,进一步宣传建设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评议整改情况。各地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刊发此次活动的信息,为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第四阶段检查评议的考核内容。
2、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各地要抓紧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厅评议办。要突出此次活动“现场服务、排忧解难”的要求,对各项投诉、咨询做好登记、归类和整改落实。加大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现场解决的力度和为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现场服务的力度。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取信于民。
3、创新方式,做好服务。要针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各项服务,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城市燃气、自来水、园林绿化、路灯、公交以及其他市政服务等各行业、各专业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职能和积极性,做到现场解决问题、切实便民利民。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音像,文字资料请于9月10日前报厅评议办。
联系人及电话:厅评议办联络组      程昌熟(6222945)
厅评议办整改督查组 吴兴国(6230412)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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