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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卿同志在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23  

在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陈 俊 卿
(2007年6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关于贯彻实施《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及通知的精神,部署全厅系统贯彻实施《规定》的各项工作。省委对贯彻实施中纪委《规定》工作十分重视,6月12日,省委常委会专门组织对《规定》和中央纪委贯彻实施《规定》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孟建柱书记就做好这项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6月1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董君舒在全省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厅党组高度重视厅系统贯彻实施《规定》工作,中纪委《规定》出台后,厅纪检组及时印发给了厅直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提出了工作要求。全省动员大会以后,厅党组又及时进行了认真研究,抓紧进行了部署,下面,我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
  5月2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篇幅不长,但内容重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和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贯彻实施《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这项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必然要求。《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从我省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看,经过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狠刹收受“红包”、参与赌博等不正之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方面。他们往往利用目前的一些制度、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的空白点,打“擦边球”,逃避惩处。此前,虽然一些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由于受当时立法条件的局限,相关条款比较原则,没有明确规定定性量纪依据,使一些党员干部对《规定》所列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认识不足,近年来这方面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既败坏了党的形象,又恶化了干群关系,还增加了行政成本和社会运行成本,影响、威胁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这次《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有利于党员干部统一认识,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严格自律;有利于拓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视野和领域,进一步推进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的落实;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专项检查、考察考核、信访举报等监督方式的效果。
  二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有效举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曾经说过:“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要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对待。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甚至触犯国家法律、人民群众痛恨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否则,就不能平民愤。对犯一般错误的党员,能够教育挽救的要尽量教育挽救,把思想工作做好。”《规定》是在高法、高检司法意见稿的基础上起草制定的,二者的政策界限一致。“两高”的司法意见正式发布以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受贿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中央纪委先行制定颁布《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并在印发《通知》中明确提出,“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这样做,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了宽严相济、坚决稳妥的有机统一。对于那些有《规定》所禁止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了一个主动说清问题、坚决立即纠正、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对于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干部,提供了一个自动教育、对照检查、促进自律的学习机会。少数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必须十分清楚,这是党组织给予自己的一次机会,一定要珍惜和把握住,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拒不纠正的,将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周密部署,把握政策,积极稳妥地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
  为认真贯彻实施《规定》,厅党组于6月20日专门召开会议,对我厅贯彻实施《规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能部门,讨论通过了我厅系统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今天又专门召开全厅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厅直系统要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以及这次动员大会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周密部署,严格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一是切实把握好《规定》的精神实质。《规定》共十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在前八条中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这八种行为,都是在查处案件中常见的、容易产生疑义,定性较为困难的权钱交易行为。它们与传统受贿形式中的直接收受财物相比较,手法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没有差别,请托人的犯意指向明确,财物的最终归属也体现了违纪党员的真实意图,性质上都是受贿。第二,为了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在前八条和后两条中分别规定了如何认定“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股份未实际转让”时应当如何定性处理;“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与参与赌博、娱乐活动的区分标准等十三个定性处理的政策界限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认定上,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精神,侧重于依据权钱交易事实存在与否来判断,以便使《规定》在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的同时,又体现党内法规的特色。《规定》中的这些政策界限非常重要,大家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理解掌握,准确运用。第三,明确了这些违纪行为的党纪处分依据,即“发现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规定》列出的八种违纪行为往往和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配偶子女违规从业、非法占有、包养情妇(夫)、赌博、离休后违规从业等违纪行为交织在一起,实践中要视情况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等规定进行合并处理或者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处理。
  全厅各级党组织要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好《规定》,确保每个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好这些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规定》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规定》与相关刑事法律、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为正确适用《规定》奠定基础。
  二是要监督检查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提出,“凡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应认真对照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这条政策,是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经过慎重研究后决定的,主要是考虑到此前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没有明文规定这些行为的定性处理依据,因此可以给存在一般违纪问题的同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理解、宣传和执行这条政策,应当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规定》所列行为,历来是党的纪律所严格禁止的,这一点非常明确。第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在以前颁布的党内法规中都有体现,各级党组织可以按照现有规定把握。总的原则是,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比平时的自首和主动交代更从宽一些,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第三,要认真稳妥处理这类情况,避免无原则从宽。特别重大或者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及时逐级请示,防止造成不良后果。我厅开展贯彻实施《规定》情况的自查自纠时间,是从现在起至6月30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留空白。《规定》的政策时限性很强,目前存在《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党员干部,要尽快向组织说清情况,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
  三、加强领导,规范操作,确保贯彻实施《规定》工作取得实效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规定》工作的领导,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是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是做好贯彻实施《规定》工作的重要保证,厅党组已成立贯彻实施《规定》领导小组,负责全厅贯彻实施《规定》的具体工作。厅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符合单位实际、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政策明确、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二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工作。既要认真组织,又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既要加强全面指导,又要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督察;既要抓好本级,又要管好部署。
  三是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学习教育,确保每个党员学习知晓《规定》,全面进行自查和相关表格填报。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确保按期完成总结上报任务。这次自查自纠延伸到了离退休干部,希望各单位要做好认真细致的工作,让老干部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长期以来,厅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狠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案件查办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围绕“三审”(各种资质资格的审核、审批,评优评奖的审定,规划的审查、审批)、“两交易”(工程承发包交易和房地产交易)、“一服务”(公用事业的各项服务)等重点环节,立足教育为主和防患于未然,致力于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反腐倡廉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必须坚持长抓不懈,干部既要给予充分信任,更要加强监督,这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爱护,我们一定要以这次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厅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志们,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是当前摆在全厅各级党组织面前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从源头治理腐败,有利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推进我厅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希望大家会后严格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确保《规定》的贯彻实施,坚决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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