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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萍乡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04  
2007年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办[2007]32号)精神,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现就2007年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省、市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为推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萍乡、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实现萍乡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对象
根据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今年纳入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对象是:市建设局和所属单位以及各县、区建设局。
四、评议内容
全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活动,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的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的建设。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
1、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本单位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2、是否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124号令)的规定建立和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监督制度。
3、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清理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公示,并方便群众查询;是否建立了行政许可监管制度,制定了操作流程;许可事项是否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4、是否做到了依法依规和按程序办事,执检执收执罚行为是否规范化、制度化;是否体现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要求;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越权执法等行为。
5、是否规范了收费行为;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各项收费、罚款是否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情况
1、是否推行和完善了建设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完善。
2、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是否推行了公示制、听证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
3、是否建立了违法违规举报制度和受理投诉机构,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是否及时正确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是否全面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了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是否存在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上级提出的任务要求、作出的决定指示拖延不办的行为。
(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
1、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日常监管等长效机制,建筑工程是否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2、是否实现了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建立了失信惩戒制度;施工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是否健全;招投标监管、招投标投诉机制是否完善。
3、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是否落实,指导新村镇规划建设有无新举措;是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落实基层村建工作机构、人员;是否组织开展了“双千工程”、“三下乡、五服务”等便民为民活动。
4、是否建立并完善了办事服务大厅或“窗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是否开通了为民便民的服务设施,如网站、咨询投诉电话、领导信箱;是否制定了支持全民创业的优惠服务制度。
5、是否存在违规举办评比表彰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借各类评比表彰收费和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评比表彰活动是否确保了条件名额、程序方法、评定结果公开透明、评选活动公平公正。
6、机关和窗口部门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欠拖不决等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7、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查找出来的关于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8、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领导班子是否重视,责任是否到人,工作是否到位。
五、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全市建设主管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局统一部署;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在市建设局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六、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月22日-6月30)。一是市建设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谢新民同志任组长的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评议工作。二是制定《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工作总体安排及五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三是召开全市建设主管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四是全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五是在萍乡建设网和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方法步骤等,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网址;市建设局投诉电话为:6218000 6333149,网址为:www.jxjst.gov.cn,电子信箱为:pxjsj@pingxiang.gov.cn。六是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分别根据《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7月6日前报市建设局批准并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备案后实施。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7月30)。
一是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挑选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组成评议组,并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二是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与县级统计局商定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三是评议组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类座谈会,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调查活动。四是7月上旬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本辖区集中开展一次政风行风现场征询意见活动。五是市、县建设主管部门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六是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市建设局选派督导组对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实行并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督导责任制和联络员工作制度。七是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8月1日前,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分别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材料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汇总后于8月5日前报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月1日-8月25
一是按下管一级原则,市评议组在深入调查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向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反馈意见。二是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于8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市建设局。三是开展整改建制活动,对评议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整改率必须达到100%,通过建章立制,以制度的形式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8月上旬,市局和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本辖区集中开展一次便民为民服务的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五是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建章立制情况报市建设局。9月10日前市建设局将全市建设系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报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集中统分阶段(8月25日-9月15
一是市建设局制订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方案。二是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组成检查评议组,按照《评议方案》,对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和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检查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建设局。三是市局和县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评议组提供的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将统分结果排名后报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16日-9月30
市局拟召开全市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民主评议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考核得分较高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这一主题和实现萍乡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精心选调精干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建整改督查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突出重点,取信于民
建设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注重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自查自纠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对政风行风问题处理不含糊,不迁就,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满意答复不通过。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的问题,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全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存在一定差异。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抓好本单位评议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与配合,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的汇报和沟通。形成上下齐心、各方联动、运转协调、快捷高效的工作格局,形成改进优化政风行风,切实为基层服务对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良好氛围,力争在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严守纪律、做到“八个严禁”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本次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始终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即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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