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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建设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0  
 
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省建设厅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建设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检查组于7月31日至8月3日,对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第一次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按照省建设厅和市政府下管一级的要求,市建设局组成五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检查组,分别由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局聘任的特约监督员及局评议办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对15个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被评单位自6月下旬以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情况;主要采取听被评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等形式、了解各被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情况;组织召开由当地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后原汁原味向被评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反馈。
二、好的方面
1、领导重视方面。这次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绝大部分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制订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按部就班的开展了相关工作,如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永修县、德安县、九江县、星子县、庐山建设处、开发区、浔阳区、庐山区、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评议检查期间,主管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向评议检查组汇报前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当地不同层次代表及服务对象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亲自抓好落实。
2、宣传教育方面。多数单位能够广泛开展动员,通过工作简报、网站、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宣传工作。如修水县建设局活动开展氛围浓厚,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永修县建设局、德安县建设局、庐山建设处不仅在机关内开展了此项活动,还在其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并组织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比较到位。湖口县、彭泽县在县电视台公布《公开服务承诺》和投诉举报电话。
3、自查自纠方面。各单位均开展了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不同层次代表的座谈会、现场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等活动,部分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修水县建设局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到该县渣津镇现场征询群众意见,发放宣传资料。九江县、庐山区、浔阳区、星子县通过征询意见和建议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武宁县针对群众反映居民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热点、焦点问题,邀请了人大代表对居民住宅小区进行视察,现场查摆问题,召开了各方参加的座谈会,收集了对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建议16条。
4、边整边改方面。各单位对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均落实了整改措施。如都昌县对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梳理,对职能范围内的问题“定专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并对结果进行跟踪问效;瑞昌市针对“11﹒26”震后重建的工程项目较多,群众反映城乡结合部灾后重建有违规建筑现象、郊区、农村部分危房该拆除的没有拆除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在本职范围内的能解决尽快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提出限期解决的方案和措施,确需政府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共同解决的,做到极时协调解决;开发区把群众和客商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重要尺度,重新修订了办事程序,压缩了办事时限。开展了三个1/3活动,即:“1/3开发、1/3招商、1/3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没有安排专人、专职、专事,都是兼管,导致出现兼而不管的现象;如共青开发区建设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汇报无内容、检查无具体工作材料、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
2、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宣传力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没有创办简报,没有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情况汇报不够及时。
3、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建设工作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内容进行分解,有的单位尽管进行了分解,但自查自纠工作尚未具体落实,只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缺乏,特色不明显。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引起足够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当地政府以及市建设局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各项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2、对检查组在《意见反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进行落实,该整改的及时整改,该上报的及时上报,并将落实情况于8月15日前书面报市建设局评议办。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市建设局评议办的联系和沟通,对第一、第二阶段工作做的不够的地方尽快补课,同时切实做好后阶段的各项工作。市局将根据省厅的部署安排,对各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评分排名,对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考核得分较高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县(市、区、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二○○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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